律师解析:
1.合伙开店结束,物品划分先看
合伙协议,按协议办。
2.没协议的
合伙人协商,先盘点估值物品,可请专业机构。
3.按
出资比例分配物品或变卖款,若有人想留物品可补偿他人。
4.协商不成可
起诉,法院依公平原则判决。
5.处理时合伙人保留好
出资、经营
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合伙开店,经营一段时间后决定不再继续。对于店里物品划分,合伙协议未作约定。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物品,小李却想保留部分物品并给予其他合伙人补偿,小胡则主张将物品全部变卖后按出资比例分款项,三人协商多次未能达成一致,遂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合伙协议
未约定物品划分方式,合伙人可协商确定。本案中小朱、小李和小胡虽进行了协商,但未达成一致。
2、可先对物品进行盘点和估值,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是可行办法。之后可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物品或变卖所得款项。若小李想保留部分物品,可协商给予小朱和小胡相应补偿。
3、若协商不成,他们可
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原则判决物品划分。同时,三人应保留好出资、经营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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