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案件里,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若觉得受案法院没
管辖权,可提
管辖异议。
要在法院受理后、
一审辩论终结前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
证据。
2.管辖异议书要写清申请人信息、请求将案件移送有管辖
权法院、阐述受案法院无管辖权的依据,最后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3.法院审查后,异议成立就移送案件,不成立则驳回。
不服驳回裁定可在期限内上诉。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
被起诉至某法院。小朱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一审辩论终结前,以
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了管辖异议书。异议书中写明了小朱的基本信息、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法院的事项,以及受案法院无管辖权的事实与理由,并附上了相关证据。法院对该管辖异议展开审查。
案情分析:1、小朱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异议,且说明了理由并提供证据,符合刑事案件中提出管辖异议的程序要求。
2、法院会依据管辖异议书的内容及相关证据进行审查,若认定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若小朱对驳回裁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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