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喝酒担
连带责任时,
赔偿分两类。
人身
损害赔偿涵盖治疗康复费用,像
医疗费、
护理费等,还有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要赔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要赔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2.
财产损害赔偿指因
侵权导致的直接财物损失,比如手机丢失或损坏。
3.担责情形有强迫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未安全护送醉酒者、未劝阻
酒后驾车致损等,需按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小丽一起聚餐喝酒。小朱明知小胡对酒精过敏不能喝酒,仍在聚餐时不断强迫小胡喝。小胡喝醉后,小朱和小丽未将其安全护送回家,让小胡独
自离开。之后小胡在路上不慎摔倒致身体受伤,手机也损坏了。小胡要求小朱和小丽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以及手机的价值。但小朱和小丽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强迫明知不能喝酒的小胡饮酒,且在小胡喝醉后未安全护送,存在过错。小丽在小胡喝醉后,未履行安全护送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
2、对于小胡的
人身损害,包括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有手机这一直接
财产损失,小朱和小丽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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