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期限内单方解约,先看解约方有无合法理由。
有法定或约定事由,像
不可抗力致目的无法实现、对方
根本违约,可通知对方解约,通知到达合同即解除。
2.无合法理由解约构成违约。
守约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违约方担责,如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
3.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际损失定。
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守约方可
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
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一年。然而,在合同履行仅三个月时,小李突然向小朱提出解约。小朱认为合同期限未到,不同意解约,要求小李继续
履行合同。小李则称自己有合法理由,但未能明确说明具体事由。双方就解约问题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若小李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事由,如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小朱根本违约等,其可通知小朱解约,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但小李未能明确说明理由,需进一步判断其是否真有合法解约依据。
2、若小李无合法理由解约,构成违约。小朱作为守约方,可要求小李继续履行合同;若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小朱可要求小李承担
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金数额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协商不成,小朱可
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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