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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际该向对方退还哪些款项

时间:2026.02.28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064人
律师解析:
1.离婚退还款项及范围依具体情况定。
按习俗给的彩礼,若符合未办结婚登记、办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之一,给付方请求返还应退还。
2.夫妻间借款有证据证明事实的,借款方按约定归还。
3.婚前为结婚买贵重物品且明确为结婚赠与,离婚可能部分或全部返还。
4.共同生活正常花费一般不退还。
5.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不久后决定离婚。小朱称婚前给了小丽按照习俗的彩礼,还在婚前为结婚给小丽购置了贵重首饰,并且在婚后还借给小丽一笔钱用于个人消费,有借条为证。小丽则认为彩礼是小朱自愿给的不应退还,首饰是小朱的赠与也无需返还,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归还。双方就这些款项退还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彩礼,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之一,给付方请求返还的,应退还。本案需进一步查明是否存在上述情形来确定彩礼是否退还。
2、对于婚前购置的贵重首饰,若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离婚时可能需部分或全部返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3、夫妻间借款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借款方应按约定归还,小朱有借条证明借款事实,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小丽应归还借款。而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正常花费一般不存在退还问题。最终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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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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