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
撤诉后费用可部分退回,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调解结案,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若案件适用
简易程序,本身就已减半收费,撤诉时不再二次减半退费。
3.撤诉后要及时和承办法官联系,按法院要求办理退费。
一般要提交退费申请、
身份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费用会退还到指定账户。
案情回顾:小朱因与小李的
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缴纳了案件受理费。在
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小朱决定向法院申请撤诉。然而,小朱不清楚撤诉后费用能否退回以及如何退回,与法院工作人员就退费金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全额退回,而法院表示需按规定减半交纳。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身已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撤诉时不再减半退费。所以小朱撤诉应按规定减半交纳费用,其要求全额退回无法律依据。
2、当事人撤诉后,应及时联系承办法官,按法院指引办理退费手续,通常需提交退费申请、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应退费用退还至当事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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