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财务挪用20万公款,即便全退还也可能受
刑事处罚。
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
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挪用20万属数额较大。
用于非法活动,可能判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情节严重判五年以上。
3.用于营利或超三月未还且全退还,可
从轻处罚。
法院
量刑会综合多因素。
4.有
自首、
立功情节可
减轻处罚,悔罪、积极退赃,有机会争取
缓刑。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公款20万。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展开调查,小朱承认挪用事实并将20万全部退还。公司认为小朱已退还公款不应再被
追究责任,而部分员工觉得小朱的行为已构成
犯罪应受
处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等情况构成挪用公款罪。小朱挪用20万属于数额较大情形,即便已全部退还,仍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2、若小朱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全部退还可从轻处罚。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时间、款项用途、
退款时间等因素。若小朱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减轻处罚,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有可能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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