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货款欠条超两年仍可能有效,普通
诉讼时效是三年,并非两年。
即便超三年,
欠条作为
债权债务凭证仍有效,但
债权人诉讼主张债权可能
败诉。
2.若
债务人自愿履行
债务,其履行有效,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要求返还。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等行为会使
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起重新计算。
债权人可收集聊天记录、
催款函等
证据证明。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购买货物,出具了货款欠条。两年后小李未获还款,欲
起诉小朱。小朱认为货款欠条已超两年应无效,拒绝还款。小李则称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欠条仍有效,且自己在期间有向小朱催款。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并非两年,即便超过三年,欠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依然有效,只是债权人通过诉讼主张债权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所以小朱称欠条超两年无效的说法不成立。
2、若小李能证明在期间有向小朱主张债权等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小李可收集如聊天记录、催款函等
主张权利的证据来证明。另外,若小朱自愿履行还款,履行有效且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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