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债务精选解答 > 公司会不会承担法人的个人债务

公司会不会承担法人的个人债务

时间:2026.02.27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051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公司无需承担法人个人债务
法人个人债务由个人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导致,要用个人财产偿还。
公司和法人在法律上相互独立,财产也是分开的。
2.不过,有些特殊情况除外。
当法人把个人与公司债务弄混,随意用公司资金还个人债,使两者财产界限模糊;或是法人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可能启用相关制度,让公司对法人个人债务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小朱因个人消费欠下大量债务。在未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小朱挪用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偿还公司自身的债务。公司债权人小丽发现后,要求公司对小朱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认为不应承担法人的个人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和法人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主体,法人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应由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无需承担法人个人债务。
2、但本案中,小朱作为法人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造成公司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属于法人将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混同的情形。依据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可能要对小朱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