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法院强制执行中止不等于
执行程序完结。
执行中止是执行时遇法定事由,法院裁定暂停,等事由消除再恢复。
2.结案方式多样,只有以终结执行结案,执行程序才真正结束。
终结执行是出现法定情形,如申请人撤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法院裁定结束。
3.执行中止后结案,中止情形消失,像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法院可依职权或
申请恢复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小朱欠款。执行过程中,小李突发重病,暂时丧失履行能力,法院裁定执行中止并结案。小朱认为执行程序已经结束,小李无需再还款;小李则认为若自己后续恢复履行能力,仍可能被要求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强制执行中止并非执行程序终结。本案中,因小李突发重病暂时丧失履行能力,属于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法定事由,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即执行中止。
2、结案有多种方式,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执行程序才结束。本案只是执行中止后结案,并非终结执行。后续一旦中止情形消失,如小李具备履行能力,法院可依职权或依申请恢复执行,所以小朱认为执行程序已结束的观点错误。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