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拒绝受理房贷案件,先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
裁定书。
对裁定不服,可在送达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2.审查自身
起诉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利害关系、有无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等。
3.若因材料不全被拒,按要求补充
借贷合同、还款记录、
身份证明等材料。
4.认为法院理由不成立,可向该法院或上一级法院
立案监督部门反映。
案情回顾:小朱因房贷
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拒绝受理该案件。小朱对此十分不解,认为自己的
起诉合理合法,与法院产生了争议,不清楚后续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当法院拒绝受理房贷案件时小朱应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若其对该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2、小朱需审查自身起诉是否
符合条件,查看原告与本案有无直接利害关系、有无明确被告、有无具体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若因材料不全被拒,应按法院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如借贷合同、还款记录、身份证明等。
3、若小朱认为法院不予受理理由不成立,可向该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的立案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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