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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房子买卖给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6.02.2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54人
律师解析:
父母明确赠儿子且登记在其名下,属儿子个人财产,非夫妻共有。
父母无明确赠与一方意思,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基于买卖合同得房产,看购房款支付与产权登记。
婚后用共同财产付房款,即便登记在儿子名下,也可能依出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多因素判断。

案情回顾:

小胡婚后,其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购房款支付及产权登记情况不明,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引发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小胡一方且办理产权登记在其名下,才属小胡个人财产,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基于买卖合同取得房产,要综合购房资金来源、父母意思表示及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判断。

案情分析:

1、若父母明确表示房屋赠与儿子一方且完成产权登记,房屋归儿子个人。
2、若父母无明确赠与儿子一方意思,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基于买卖合同取得房产,购房款由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支付,即便登记在儿子名下,也可能依出资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多因素判断房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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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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