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东能商议
债务承担份额。
公司债务方面,股东承担
有限责任,通常按
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
股东间协商确定的份额属内部约定。
此约定仅对股东有约束力,无法对抗外部
债权人。
公司无法偿债时,债权人可要求全体股东在
出资范围内担责。
股东承担超份额
债务后,有权依约向其他股东追偿。
要注意平衡内外部关系,规避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等几位股东商议确定
公司债务承担份额,此为他们之间的内部约定。然而公司
经营不善无法
清偿债务,债权人要求全体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担责。小胡认为应按内部约定各自承担,小丽则觉得应共同承担超出份额部分后再按约定追偿,双方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股东间协商确定的债务承担份额属于内部约定,仅在股东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2、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全体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担责。
3、股东按内部约定承担超自身份额债务后,有权依约定向其他股东追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