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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于结婚时的欠款如何处置

时间:2026.02.1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86人
律师解析:
结婚时欠款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要一起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分担,协商不成法院依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承担过多可向另一方追偿。
若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一笔欠款。离婚时,小胡称该欠款是小丽个人债务,小丽则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该欠款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欠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相关法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双方应先协商分担,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债务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若欠款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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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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