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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阶段是否可向第三者索赔

时间:2026.02.1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10人
律师解析:
在中国,婚姻存续期向第三者索赔不易。
夫妻有相互忠诚义务,一方因第三者致感情破裂,无过错方离婚时可依离婚损害赔偿规定向过错配偶索赔,却难直接要求第三者担责。
若第三者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给配偶,可能构成侵权,受损方可起诉索赔。
但婚姻存续期直接索赔成功案例少,多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权益问题。

案情回顾:

小丽与小何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何与第三者小许关系密切。小丽发现后,夫妻感情破裂。小丽认为小许破坏其家庭,要求小许赔偿。小许则认为自己无直接赔偿义务。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婚姻存续阶段向第三者索赔存在难度。因为夫妻有相互忠诚义务,无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时向有过错配偶索赔,而非第三者。
2、若第三者有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特定侵权行为,受损方可以侵权为由起诉索赔,但此类成功案例较少,多结合离婚诉讼处理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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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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