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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需不需要对连带债务承担责任

时间:2026.02.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特定情形下个人名义债务也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对于这类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偿超出自身份额的部分。
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是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提醒大家,在涉及债务问题时,要明确债务性质,避免因对法律规定不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夫妻债务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50万元,借条上只有小朱一人签名。借款后小朱并未告知小丽此事。小胡多次催款无果后,将小朱和小丽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借款自己并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应由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依据法律规定。若该债务是小朱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即便小丽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小胡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若小胡无法举证,小丽则无需承担还款义务。若小朱偿还债务后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可向小丽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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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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