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父母已赠与出去的财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要回。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在赠与
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一般可
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赠与合同除外。
若财产权利已转移,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
另外,若因受赠人
违法行为致使赠与
人死亡或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
继承人或
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如果遇到类似
财产赠与及撤销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父母将名下一套
房产赠与小朱并完成
过户。之后小朱不仅对父母态度恶劣,还拒绝承担
赡养义务,经常让父母生活陷入困境。小朱父母想要回已赠与的房产,小朱则认为房产已经过户,父母无权收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本案中,房产作为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给小朱。依据法律规定,若财产权利已转移,当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小朱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却不履行,符合该情形。
2、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小朱父母应在知晓小朱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一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以要回已赠与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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