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书有不同的制作时间规定,若未按时出具,可先与交警部门沟通,沟通无果可向上级交管部门反映或向监督部门投诉。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书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若未按时出具,
当事人可先与负责事故的交警部门沟通,了解原因,若因特殊情况延长时间,交警部门应告知。
若沟通没有效果,当事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督促原办案单位及时出具,也能向纪检监察机构等监督部门投诉,促使交警部门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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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到现场勘查。按规定,交通责任书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然而十日期限已过,责任书仍未出具。小朱先与负责该事故的交警部门沟通,对方未明确说明原因,也未告知是否因特殊情况延长时间。小朱多次沟通无果,不知如何是好。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书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此事故已超期限未出具,交警部门存在未依法及时履行职责的情况。
2、小朱与交警部门沟通,对方未明确原因和是否延长时间,不符合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应告知当事人的要求。
3、小朱沟通无果后,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其督促原办案单位及时出具;也可向相关监督部门如纪检监察机构等进行投诉,促使交警部门依法履职,尽快出具
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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