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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隐瞒患精神病,男方是否能要求赔偿

时间:2026.02.1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10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女方婚前隐瞒患精神病,男方虽不能直接要求赔偿,但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婚姻撤销后,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撤销婚姻的权利。
精神病一般属于重大疾病范畴,所以男方在知道女方婚前隐瞒患精神病情况后,应在一年内及时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旦婚姻被撤销,这段婚姻自始无效。
此时涉及的财产问题,先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男方作为被隐瞒的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具体数额将结合诸如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在婚姻中遇到类似这样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登记结婚。婚后小朱发现小丽婚前就患有精神病,而小丽在婚前并未告知小朱这一情况。小朱认为小丽的隐瞒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小丽给予赔偿并撤销婚姻,小丽则认为赔偿要求不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精神病通常属于重大疾病范畴,所以小朱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与小丽的婚姻。
2、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婚姻自始无效,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小朱作为被隐瞒的无过错方,在婚姻撤销后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结合小丽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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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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