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当年总收入计算需汇总各类收入,要收集合法有效
证据,有争议时可申请法院调查或委托审计。
法律解析:
离婚当年总收入涵盖多种类型。
劳动收入如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可通过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确定数额;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像个体经营利润依据财务报表、纳税记录核算,股票、基金投资收益通过证券账户交易明细和市值变动统计;
知识产权收益以转让或许可使用等收入凭证为准;
继承或受赠财产,当年明确取得且无特别说明归一方的,也计入总收入。
在计算过程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只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准确证明收入情况。
当双方对收入存在争议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委托专业会计师审计是可行的解决办法。
若你在离婚收入计算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在计算离婚当年总收入时产生争议。小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还有个体经营利润以及股票投资收益;小丽则认为小朱有知识
产权转让收入未统计,且一笔继承财产也应算入总收入。双方就各项收入的具体数额及是否应计入总收入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可依据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记录确定数额;个体经营利润要根据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等核算;股票投资收益可通过证券账户交易明细和市值变动统计。
2、知识产权转让收入应以转让或许可使用等获得的收入凭证为准;若继承财产在当年明确取得且无特别说明归一方,应计入总收入。双方若对收入有争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委托专业会计师审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