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挂名
法人想强制退出,先看
公司章程有无
法人变更规定,有则按程序操作。
2.若章程无特别规定,和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协商,要求召开会议作出变更决议。
3.协商不成,可
起诉请求
变更法人,如能证明受
欺诈、
胁迫或履职困难公司不管。
4.及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避免担责。
强制退出程序复杂,要准备好
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为某公司挂名法人,现欲强制退出。查看公司章程,未发现关于法人变更的特别规定。小朱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小胡及其他股东协商,要求召开股东会作出变更法人的决议,但协商无果。小朱认为自己当初是受小胡欺诈才担任挂名法人,且履职过程中存在重大困难,公司却怠于解决,于是决定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法人。
案情分析:1、挂名法人强制退出需视具体情形操作。本案中章程无特别规定,小朱先进行了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
诉讼的做法符合流程。
2、小朱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受欺诈担任法人,以及履职存在重大困难且公司怠于解决等情况,法院可能支持其变更法人的请求。
3、小朱在获得有利判决后,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避免后续承担不必要法律风险。且强制退出法人涉及复杂法律程序,小朱需准备充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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