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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被执行,有按揭房产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11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864人
律师解析:
1.法院对没钱执行且有按揭房产的情况,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财产。
2.法院可查封按揭房产,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对其财产(含房产)进行扣押、冻结、变价。
3.若房产是生活必需居住房,法院可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或抵债;
若不是,法院可评估、拍卖,扣除贷款后余款偿债。
4.若拍卖款不够偿债,被执行人要继续还钱,其他财产也会被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债务纠纷债权人小胡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债务。然而小朱没钱履行判决,名下仅有一套正在按揭的房产。小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开始对小朱展开执行措施。小朱认为该房产是其生活必需住房,不应被执行;但小胡则认为此房并非小朱生活必需,应进行拍卖偿债。

案情分析:

1、法院有权对小朱名下的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对于其按揭房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若小朱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对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包括该房产。
2、若该房产是小朱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若并非生活所必需,法院可以评估、拍卖。拍卖款扣除银行按揭贷款后,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小胡的债务。若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债务,小朱仍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其其他财产也会被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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