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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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其实法官经常会进行调解。如果这个时候能通过调解解决,自然是最好的。当然,调解后,法官也必须按照规定作出调解书,然后分别送达当事人。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需要根据调解内容进行调解。

法院对离婚调解的时候一般会在双方冷静下来之后,对双方的整个案件进行分析,尽可能让双方和好,如果确定不能协商好的情况之下就可以对案件提起诉讼,从而利用开庭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在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其实法官往往会进行调解,如果此时可以调解结案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当然调解之后法官也是要按照规定做出调解书,然后分别送达给当事人。之后调解书生效就需要当事人按照调解的内容来履行,不过要是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怎么办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