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是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为个人用,用于非法活动,或
数额较大搞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单纯收货款不交,通常不算挪用公款罪。
要是收款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还符合挪用公款要件,才可能涉此罪,像挪作个人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数额大超三个月未还等。
普通企业员工收货款不交,可能涉嫌
职务侵占等罪。
得依实际情况和
证据,按法律规定判断是否
犯罪及犯何罪。
案情回顾:某公司员工小许收取货款后未上交,公司怀疑其挪用公款。但小许辩称自己只是暂时保管,准备后续统一处理。公司遂向公安机关
报案,警方介入调查。经查明,小许并
非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引发了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许是国家工作人员,且将货款挪作个人非法活动使用,或用于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才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
2、因小许为普通企业员工,若其符合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比如
利用职务便利将货款占为己有,可能涉嫌该罪,具体需依法律规定和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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