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
交通费理赔可先收集相关票据
证据,再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交通事故
侵权方需
赔偿受害人合理的交通费用。
在两车相撞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若要理赔交通费,首先要收集与就医、处理事故等时间、地点相符的交通费用票据,像公交车票、出租车发票等。
接着,把收集好的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进行协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准备
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定
赔偿金额。
如果在处理此类
交通理赔问题时遇到困难,或对相关法律流程不熟悉,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正常行驶时,被小胡驾驶的车辆碰撞,经交警认定小胡负事故全部责任。小朱因处理事故及就医产生了交通费用,小朱收集了公交车票、出租车发票等交通费用票据,向小胡及其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交通费的要求。然而,小胡和保险公司认为部分票据与就医、处理事故的时间、地点不符,拒绝赔偿全部费用,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侵权方应赔偿受害人合理的交通费用。小朱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小胡赔偿其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2、小朱需确保收集的交通费用票据与就医、处理事故等时间、地点相符,以此作为理赔的证据。若小朱能证明票据的合理性,而小胡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小朱可准备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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