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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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私、贩卖毒品罪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种罪名同时存在的情况。例如,在走私毒品时暴力抗拒检查,可能会构成妨害公务罪;在贩卖毒品的同时非法持有大量毒品,可能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对于这些具体案件,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需要全面分析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准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毒品的处罚如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等。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对于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人,根据相关法律,将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决。情节严重或威胁公共安全者,将获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款;情节较轻者,将获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单位犯罪,将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