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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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违反交通规则导致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撞人后逃逸或情节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会综合考虑主观过错、自首、赔偿等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可被定为“故意逃逸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事故细节、责任分配、违法行为、减轻伤害措施及肇事者在事故中的作用等因素。若能证明无过失或受害方有过错,可能影响判决结果。

车祸不仅危及受害者生命,还牵涉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交通肇事后逃逸致死,如责任人为主责或全责且致三人以上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伤者死亡加重刑罚,超过七年。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责任人需在法律框架内赔偿受害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后来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车祸致人死亡后逃逸怎么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