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确定
清算范围:
合伙
存续期内的实物、货币、
知识产权等资产都要算进去。
2.清理
债务:
按法定或约定顺序偿还
合伙债务。
3.核算资产价值:
对实物等资产进行评估作价。
4.分配剩余财产:
按
合伙协议比例分;
没约定就按
实缴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不明则平均分配。
5.制作清算报告:
全体
合伙人签名、盖章,写明财产、债务、分配等情况。
有争议可协商、调解、
仲裁或
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和小许三人合伙经营一家店铺,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决定散伙。在清算合伙财产时,对于知识产权是否纳入清算范围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纳入,小胡和小许则觉得不应算入。同时,在剩余
财产分配上,合伙协议未明确
分配比例,小朱主张按自己实际投入多来多分,小胡和小许要求平均分配。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伙
财产清算范围应涵盖合伙
存续期间的所有资产,包括实物、货币、知识产权等,所以知识产权应纳入此次清算范围。
2、因合伙协议未明确剩余财产分配比例,若能确定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应按该比例分配;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需进一步明确三人的实缴
出资情况来确定分配方式。
3、清算过程中应制作清算报告,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确认,详细记载清算情况。若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保障各合伙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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