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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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可否被视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因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然而由于行为人自身无法克服的原因未能顺利完成的情况下,即属犯罪未遂。针对此类情形,司法诉讼过程中将参考和类推既遂犯罪的标准给予相应的从轻或是减轻处罚待遇。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经判定该名涉案人员已构成犯罪未遂,则有关法院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决定。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对未遂犯的惩处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依据:一是未遂行为已经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二是未遂犯表现出了强烈的犯罪意图和倾向。恰当惩处未遂犯有助于有效震慑潜在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

犯罪未遂指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外部原因未能达到犯罪目的。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参考已经既遂的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犯罪未遂虽然没有完全实现犯罪,但仍然具有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未遂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目的没有达成。司法机关对犯罪未遂的处罚,通常会比既遂轻一些,这是因为犯罪未遂没有造成完整的犯罪后果,但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未遂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

抢劫罪未遂者,其判刑通常会比既遂者轻或适度减轻。这是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完全实现犯罪目的,但仍然对社会造成了危害。 根据《刑法》,未遂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因素没有达到目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抢劫的方式、未遂的原因、造成的影响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以确保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