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情侣名义同居会不会被认定重婚罪

情侣名义同居会不会被认定重婚罪

时间:2026.02.05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089人
律师解析:
1.情侣名义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指有配偶还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2.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被周围人认可为夫妻,可能构成重婚罪;
双方无配偶单纯同居,不构成。
3.认定重婚罪要综合考量,关键看有无婚姻关系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事实。
需提供共同居住、对外宣称夫妻等证据,普通情侣同居无这些情况,不会认定为重婚罪。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关系,小胡与小静是夫妻关系。小朱与小胡在工作中相识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并以情侣名义同居。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和小胡构成重婚罪,将二人诉至法院。小胡则称他们只是情侣同居,不构成重婚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案中,小朱和小胡均有配偶,需判断他们是否构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若有证据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可能构成重婚罪;若只是普通情侣同居,没有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的情况,则不构成重婚罪。最终需依据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对外宣称夫妻的证据等来综合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