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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6.02.04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48人
律师解析:
人去世后,债务清偿有先后。
抵押担保物权债务债权人能优先拿担保财产受偿。
法定优先债权,像职工工资等排在其次。
之后才是普通债权。
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债。
放弃继承可不担责。
法定、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有时,先由法定继承人偿债,超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比例用遗产还。

案情回顾:

小胡去世后留下债务,其遗产面临债务清偿问题。小胡有部分债务设有抵押担保,还有职工工资、税款等法定优先债权以及普通债权。小胡有法定继承人,同时还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各方对债务清偿顺序及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有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的债务,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2、法定优先债权如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等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3、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放弃继承则不负清偿责任。
4、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定继承人先清偿,超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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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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