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诉讼前能申请诉前
财产保全,而非执行
诉讼保全。
利害关系人遇紧急情况,不立即
申请保全权益将受损,可在
起诉或
仲裁前,向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
管辖权法院申请。
申请人要提供
担保,否则驳回。
法院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裁定,裁定采取措施就立即执行。
申请人30日内不依法诉讼或仲裁,法院解除保全。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存在
经济纠纷,情况紧急,若不立即
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于是小许在提起诉讼前,向被
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采取
保全措施,同时按要求提供了担保。法院接受申请后,却未在规定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这引发了小许的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诉前财产保全中人
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本案法院未按时裁定,程序存在瑕疵。
2、小许已按要求提供担保,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条件,其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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