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伙开店亏了,按
合伙协议处理。
有约定按约定分担亏损。
没约定的话,先按
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比例不明就平均分担。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亏损扩大,要对扩大部分担责。
分担后觉得不公,能协商或
起诉,让法院依公平原则重调比例,但得证明原分担不合理。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小静三人合伙开店,经营一段时间后出现亏损。合伙协议未明确亏损分担方式,三人对如何分担亏损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应按平均分担,小丽觉得自己
出资多应多承担,小静则提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此外,小胡在经营中因操作失误导致店铺遭受额外重大损失,小丽和小静要求其
赔偿,小胡却认为大家都有责任,不应自己一人承担。
案情分析:1、若合伙协议无亏损分担约定,一般先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担。
2、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亏损扩大,需对扩大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
3、
合伙人按规则分担亏损后仍觉不公,可协商或
诉讼,请求法院基于公平原则重新调整,但要提供充分
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