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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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次事故,肇事者应全额承担受伤者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如有违法行为,责任人将受行政处罚。若导致死亡且为主要责任方,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财产损失按当时市场价格或其他方法核算。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及必要的营养费,责任人需全额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是必须要出面处理的;对于肇事方是需要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肇事方没有按规定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那么受害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构成交通肇事罪者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一般都是需要承担赔偿的,若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考虑了多项因素之后,确定肇事者并不是造成该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此时才不需要承担责任,否则肇事者是不能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