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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借出的钱是否还能要回

时间:2026.02.01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855人
律师解析:
1.无借条也有要回钱的可能,得先固定借贷事实,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款和付款的证据
2.这些证据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法律上就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若对方承认借款,要回钱较容易;
即便对方否认,证据充分,走民事诉讼法院也可能支持诉求。
3.证据得符合法律规定,像录音录像要来源合法、内容清晰。
总之,有有效证据就有希望追回借款。

案情回顾:

小朱称曾借款给小胡,但未打借条。小朱持有转账记录,显示向小胡转了一笔钱,还有与小胡的聊天记录,其中提到了借款和还款事宜。然而小胡否认借款事实,坚称这笔转账是其他经济往来。小朱为追回借款,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小朱收集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若能相互印证,可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转账记录显示了金额和时间,聊天记录提及借款及还款事宜,符合证明借款合意及款项交付的要求。
2、虽然小胡否认借款事实,但只要小朱提供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如聊天记录真实、完整,转账记录清晰,通过民事诉讼,法院有可能支持小朱追回借款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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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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