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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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或承担担保责任时,须按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审议决策。若章程对投资、担保总额及单项有限额,不得超出。特殊情况下,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正式决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各持一份劳动合同。如公司不支付工资,建议先友好协商。若公司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或恶意克扣工资,可向本地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单一股东)依据公司法有权以其全部投资为自身提供担保。这种担保被视为公司运营风险的一部分,只要不实际损害公司权益,不算侵犯。股东需对公司担保行为负责,前提是担保不影响公司基本利益。

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组织形式等,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完成工作提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生产过程涉及设备和工艺,生产环境含自然和人为环境,劳动过程涵盖组织形式、操作方法和劳动比例。劳动条件是确保劳动者顺利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包括工具、设备、场所、资金等。

员工休息期间,公司需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薪酬。超出支付期限且员工仍提供服务,薪酬不低于法定最低薪资。特定情形下的薪资构成部分需按规定计算并支付。制定、修改或裁决影响劳工利益的规章制度或决策时,需经员工代表会议或全体员工讨论,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