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庭审:
法庭调查时,
当事人陈述事实、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就争议焦点阐述观点、互相辩论。
2.合议庭评议: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案件作出判断。
3.宣判:
当庭宣判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宣告结果;
定期宣判会提前公告时间和地点。
4.送达
判决书:
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不服
一审判决可在
上诉期上诉,
二审为
终审判决。
此流程保障司法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庭审中,法庭调查阶段双方陈述事实并进行举证质证,小朱称小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小胡则表示是小朱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行。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就争议焦点激烈辩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进行评议。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判决书送达双方后,小朱认为判决结果不公,打算在上诉期内上诉。
案情分析:1、法院判决流程符合法律规定,先进行庭审,包括法庭调查和辩论,使双方充分陈述观点和举证质证,保障了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
2、合议庭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评议并作出判断,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上诉期内上诉,进入
二审程序,
二审终审保证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最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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