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同居时,一人消费能否算共同消费,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为维持共同生活的花费,像房租、水电费、食品采购等,往往算共同消费,毕竟是满足共同生活基本需求。
而一方纯粹个人意愿的消费,比如买奢侈品自用、个人娱乐消费等,通常不算共同消费。
关键看消费有无共同受益性及与共同生活的关联。
能证明是为双方共同利益、便利,或双方认可,就算共同消费;
否则难认定。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处于
同居关系,小胡购买了奢侈品供自己单独使用,小丽认为这属于共同消费,要求小胡分担费用,小胡则认为这是自己纯粹基于个人意愿的消费,不应算共同消费,二人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同居关系中一人的消费是否为共同消费,关键看是否具有共同受益性及与共同生活的关联性。
2、像小胡购买奢侈品供自己单独使用这类纯粹个人意愿的消费,一般不能认定为共同消费。若消费是为维持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如共同房租、水电费等,则通常可认定为共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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