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安机关若认为
被拘留者需
逮捕,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接到申请7日内决定是否
批捕。
2.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从
拘留日起算,含节假日。
3.
刑拘延期计算要依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判定,建议结合案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其逮捕,便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小朱
家属认为按照一般情况,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但公安机关称小朱属于
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要延长至30日,小朱家属对此存在争议,不理解为何要延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自接到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日期从拘留当日起算,包含节假日等。本案中若小朱确实属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延长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至30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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