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时间:2026.01.2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37人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一般双方共同担。
婚姻存续期为共同生活等欠的债,是共同债务。
离婚时先协议清偿,协议不了法院判。
就算约定一方担债,也只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债权人可找任何一方要全部债。
还钱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像共同借债买房,离婚时不能因约定一方担就免另一方责,债权人能找任何一方要钱,还钱方可依约追讨另一方应担部分。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原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借债用于购房。后两人离婚,并约定债务由小胡承担。然而,债权人小许仍要求小丽偿还全部债务,小丽认为已与小胡有约定,不应再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内部约定而对抗债权人,小许有权要求小丽偿还全部债务。
2、小丽偿还债务后,可依据与小胡的约定,向小胡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