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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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知是由犯罪行为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却仍然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表销售或采取其它方式来掩盖和隐瞒真相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且需依法承担罚金的责任。如若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则应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依法支付罚金。

涉嫌为他人提现19万元的犯罪嫌疑人,若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面临法律严惩。根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掩饰、隐瞒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