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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是何时

时间:2026.01.1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020人
律师解析:
1.犹豫期起算按合同约定,通常从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开始算。
保险机构会在合同里写明犹豫期时长,常见为10日、15日或20日。
2.犹豫期内,投保人能无条件解除合同
若在此期间解除,保险公司应无息退还全部保费。
3.投保人要保存好签收凭证,证明犹豫期起算点。
若有疑问或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走诉讼途径。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一份保险,保险机构告知犹豫期为15日,但未明确说明起算时间。小朱签收保险合同后不久便想解除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全部保费。然而,保险公司认为犹豫期应从合同寄出日起算,此时已过犹豫期,拒绝退款。小朱则坚持自签收日起算,仍在犹豫期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犹豫期起算时间须依据合同约定,一般情形下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算。本案中保险机构未明确告知起算时间,存在一定过错。
2、小朱若想顺利解除合同并获得保费退还,需保存好签收凭证以证明犹豫期起算点。若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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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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