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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症属于不适合收监执行的

时间:2026.01.18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1209人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以下病症一般不适宜收监执行:
1.严重传染病,如肺结核咯血、艾滋病。
2.反复发作、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
3.严重心血管疾病,如特定程度的心脏功能不全、冠心病伴有严重心律失常。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像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如肝硬化失代偿期。
6.肾功能不全失代偿,由各种急慢性肾病导致。
7.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如脑血管病后遗症、癫痫大发作。
8.严重内分泌代谢病合并脏器功能障碍,如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监狱收监时,小朱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收监执行。监狱方面起初认为小朱只是想逃避服刑,未予重视。小朱家属提供了医院诊断报告,显示小朱患有肝硬化失代偿期,属于严重消化系统疾病。监狱与家属就小朱是否应被收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患有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如肝硬化失代偿期通常不适合收监执行。小朱已提供医院诊断报告证明自己的病情,符合不适合收监执行的病症范围。
2、监狱方面不能仅因怀疑小朱逃避服刑就忽视其病情,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病情,客观判断小朱是否适合收监,保障小朱的合法权益和遵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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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身为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多年,核心执业方向聚焦于劳动人事争议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她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法律事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 从专业背景与资质来看,时亚晴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的专业学习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她具备多元化的专业资质,除律师执业资格证外,还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心理咨询师证书。这多重资质的加持,让她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既能依托专业法律知识把控案件走向,又能从企业合规管理层面为企业规避风险,更能凭借心理咨询专业能力,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精准洞察其需求与顾虑,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法律服务。至今,时亚晴律师已积累了超过 9 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实战能力不断精进。? 在执业经验与专长方面,时亚晴律师成果丰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她曾代理多件相关案件,面对事故责任认定难、赔偿协商分歧大等问题,她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深入研究事故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保险公司、责任方沟通协商,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十万元赔偿金,切实帮助当事人缓解了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她代理的曹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极具代表性。案件初期,双方就补偿金额、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亚晴律师多次与曹某沟通了解诉求,同时搜集整理大量相关案例与法规依据,在仲裁过程中积极配合仲裁员工作,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出色的沟通技巧,推动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让申请人曹某依法得到 60000 元补偿款,妥善解决了劳资矛盾。 此外,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她曾为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提供服务,除了常规的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外,还针对婚纱摄影行业涉及的客户肖像权保护、服务合同纠纷预防等行业特性问题,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与风险防范方案,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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