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股东私下收货款可能构成
职务侵占,但要符合法定条件。
职务侵占指
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
2.看股东有无管理、经手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像负责销售、收款工作的股东,私下收货款就有职务侵占行为基础。
3.判断股东有无
非法占有目的,若将货款用于个人消费、隐匿不还公司,可认定有此目的。
4.侵占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构成职务侵占。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同时负责公司的销售与收款工作。一次,小朱私下收取了一笔客户的货款。公司发现后要求小朱将货款交回,小朱却将该货款用于个人消费,拒不归还公司。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小朱则称自己只是暂时借用,不构成
犯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股东,负责公司销售与收款工作,具备管理、经手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符合职务侵占行为的基础条件。
2、小朱将收取的货款用于个人消费且拒不归还公司,可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若该笔货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小朱私下收货款的行为就构成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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