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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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合同争议,按现行法律,管辖权归购买方所在地法院。双方也可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由被告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方所在地或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审理,但需遵循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不得违反。

关于级别管辖权的确立:在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其初审将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关于地域管辖权的确立:当以侵权行为为由提出诉讼时,该案的审判应交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而所谓的“侵权行为地”,则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两个方面。

网上消费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因为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当地的人民法院是享有管辖权的,这里主要指的就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以及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管辖的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论是我国的网络侵权行为,还是现实生活中的侵权行为,都是需要被严厉的处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网络侵权的时候,一定是要注意管辖的规定的。

网络购物纠纷管辖权为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所在法院。若买卖双方对管辖权有特俗的约定、且约定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在网络购物纠纷发生之后,可以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