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非法加工羊肉若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生产不合格羊肉制品,监管部门可
没收违法所得和物品,按货值金额倍数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2.加工羊肉时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此类羊肉,构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般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危害人体健康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按
生产、销售假药罪处罚。
案情回顾:小胡经营一家肉制品加工店。他为降低成本,在加工羊肉时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使用变质原料制作羊肉制品。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并且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小胡还往部分羊肉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用于销售。小胡认为自己只是小本生意,不至于受到严重处罚,与监管部门在处罚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使用变质原料制作羊肉制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监管部门可依照
食品安全法,没收其
违法所得和相关物品,并处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责令其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2、小胡往羊肉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并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照
刑法规定,若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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