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起诉财产保全分两个时段。
诉前保全在
起诉前就能申请,若情况紧急,
利害关系人可向被
保全财产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
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申请时要提供
担保,不提供则驳回。
采取
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要起诉或
仲裁,否则解除保全。
2.诉中保全在
案件受理后、
判决生效前可提出,法院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就驳回。
情况紧急的,法院需在48小时内裁定,裁定后立即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因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欲
向法院起诉小李。小朱得知可以
申请财产保全,他考虑在起诉前就申请。此时情况紧急,若不立即保全小李财产,小李可能转移资产导致自己权益受损。于是小朱向小李住所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法院要求他提供担保,小朱犹豫是否要提供。另外,小静在起诉小胡的案件受理后,也想申请财产保全,不知法院是否会责令自己提供担保。
案情分析:1、小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符合“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条件,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但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则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并且小朱需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
诉讼或
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2、小静在案件受理后申请的是诉中财产保全,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若小静不提供,法院会驳回申请。对于情况紧急的,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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