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其实就是从那个欠债的家伙让你明白或者应该明白你的权益受到了损失,还有就是大家都知道这个债是他欠的那么一天开始。而且这里头还有个小细节,假如超过了20年还没告的话,法院就不能帮你忙,除非真的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那法院才能考虑看看能不能帮忙延长下时间。所以小伙伴们,如果你们遇到了这种情况,那就赶紧拿下主意,别拖久,到时候法院也救不了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如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款项,则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其时长为三年,此期限自债权人实际知晓权益受损或应知权益可能受损并明确被告身份之日开始起算;然而,若逾期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追诉权,仅在特殊情形下,如确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无法正常行使追索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人的请求批准延期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若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遇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在债务人身亡的情况下,若债务人的离世被视为权益受损,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人离世之日起重新计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法律机构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其期限为三年。具体而言,这一期限是从权益受损方了解到自身权益被侵害以及加害方存在开始算起。因此,在涉及债务纠纷中,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债权人须在得知这一事实后的三年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债权,以期获得有效保障。

关于诉讼时效过期的债务偿还问题在特定情况下,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是不能够被免除偿还责任的。当债款超过诉讼时效时,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进行友好磋商,尝试请求对方自觉履行偿付义务。但是,若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有效期内,有关各方就原本存在的债务达成了全新的还款协议,那么这便构成了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份新的还款协议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