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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女方与他人生育小孩是否构成重婚

时间:2026.01.15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343人
律师解析:
1.婚内女方与他人生育小孩,不一定构成重婚
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也包括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若女方仅婚内与他人生育,未登记结婚,也没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不算重婚,像单纯婚外情生子就不属此类。
3.若女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生活且生育,构成重婚。
构成重婚罪,会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判断是否重婚要结合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丽与小胡发生婚外情,并生育了一个小孩。小朱发现此事后,认为小丽构成重婚罪,遂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小丽刑事责任。而小丽则认为自己只是出轨生子,不构成重婚。

案情分析:

1、判断是否构成重婚,需看是否符合重婚的构成要件。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还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
2、本案中,若小丽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且未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她与小胡生育了小孩,也不构成重婚。若小丽与小胡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小孩,则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需结合小丽与小胡的具体相处情况判断是否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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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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