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纠纷专题 > 医疗事故鉴定专题 > 医疗鉴定书面陈述

医疗鉴定书面陈述

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专家在鉴定前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唯一重要书面材料,鉴定专家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专家的效果。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